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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萝岗区行政中心
发布日期:2014-09-04 原文出自:

为加快实施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,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,统筹城乡发展,20054月,经国务院批准,在广州开发区基础上,整合周边农村地区,设立萝岗区,管辖面积393.22平方公里。下辖夏港街、萝岗街、东区街、联和街、永和街、九龙镇51镇,共30个居委会、28个村委会。截至2010111日,全区常住人口37.37万人。
2009
9月,萝岗区政府搬迁正式获得国务院的批复,区政府驻地从萝岗区志诚大道303号搬迁至香雪三路1号区行政服务中心。